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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見了,7年的感情。

 今天12/01下定決心,要放下過去,即打了電話給前男友,雖然前男友說,他對我的感情到12月底,但從11月開始分開後,每次的電話,都是我撥打過去,他電話中感覺我撥打過去,都感到不耐煩,仔細想想,12/01跟12/31有什麼差別呢?為什麼要讓自己過得如此卑微? 既然下定決心了,便拿起電話確認相關事宜,包含有沒有使用我的名義貸款,也要詢問清楚,畢竟他每次說沒有貸款、沒有投資、沒有買東西,都是騙人的,幾乎都是事後抓包後,才說原來他有,我會擔心是正常的,沒想到一問,居然生氣說,那這通就是最後一通電話,好吧! 再次確認,下定決心是對的! 謝謝你,在我的青春帶給我很多美好回憶。 謝謝你,曾經對我伸出援手 所以我只能放手,放手才是對彼此最好選擇。